关于慈善捐赠资金(基金)的类型、操作方法及优惠政策
慈善捐赠资金(基金),应由以下几种类型:
一、 慈善捐赠一般分为四种类型:
1、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捐赠;
2、企业名义命名的“冠名慈善基金”;
3、企业名义命名的留本冠名慈善基金”;
4、企业认捐.
二 、慈善捐赠应享有的优惠政策及操作方法:
1 、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捐赠;
凭慈善机构的公益性事业捐赠票据,可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;
2、企业名义命名的“冠名慈善基金”;
(1) 企业填报捐赠书;
(2)企业将全部捐赠额汇入慈善机构账户,由慈善机构出具公益性事业捐赠票据;
(3)企业出具收据,慈善机构将该企业捐赠款全部借给企业运作(产权归慈善机构所有),并与企业签订借款协议书;
(4)确定每年基金运作的增值比率和上交日期.
(5)税收优惠政策有三种类型:
A.按国家税收法规,对公益性事业捐赠优惠规定.
B.按财政局、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规定,企业慈善捐赠,可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.
C.国家税务总局规定,外商投资企业用于中国境内公益、救济性的捐赠,可以作为企业当期的成本、费用列支.
3 、企业名义命名的“留本冠名慈善基金”;
企业填报捐赠书,基金产权归企业所有.慈善机构与企业签订 “留本冠名慈善基金协议书”, “留本冠名慈善基金”的捐赠数额一般应在100万元以上,每年按企业的效益确定上交的数额,也可事先一次性约定,由慈善机构出具公益性事业捐赠票据向企业收取.此款可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.
4、企业认捐.
企业认捐金额一次确认,分期捐赠,认捐期一般为五年,如企业认捐100万元,应在五年内捐赠完毕.企业填报捐赠书,慈善机构与企业签订认捐协议书,每年的捐赠款可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.
附:1 、国家税收法规对公益性事业捐赠的优惠规定;
2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,第二章第九条之规定,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,在年段利润总额12%以内的部分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.
3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公益、救济性捐赠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.
萧山区慈善总会捐赠科 |